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就业政策,单位办理就业登记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办理主体与时间
主体:各类企业、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时间:新招用人员或续订劳动合同后30日内办理
二、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材料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首次登记需提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劳动者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劳动合同或招用手续
三、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提交申请,全程1-2个工作日完成 线下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受理:
核验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办理:
信息录入系统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办理可同步申领《就业创业证》
确认:
打印《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留存资料
五、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新系统资料
劳动者可通过用人单位推送信息自助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官方发布的就业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