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街道补贴的领取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随军家属需为现役军人配偶,且随军前未就业,随军后仍无收入来源。
- 需与现役军人共同完成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地域限制
- 补贴通常由户籍所在地或部队驻地政府发放,例如芜湖市要求户籍在本地且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街道。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随军批复或家属随军报告表。
- 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驻市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费增发人员审批表》(需盖章)。
收入与就业证明
- 由街道办或社区出具的无工作无收入证明材料,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部队补贴发放表,用于核算差额补贴金额。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或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
审核与公示
- 街道办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补贴发放
- 审核通过后,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部队补贴后的差额部分定期发放,通常每半年复核一次。
四、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
补贴实行动态管理,随军家属就业或取消随军身份后,补贴将终止。
地区差异: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街道办。
以上流程以芜湖市为例,其他地区可参考类似政策,但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