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去向登记申请作废的填写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及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作废情形
若就业去向登记申请因以下原因需作废,可申请作废:
1. 未提交完整材料或材料不达标;
2. 身份证件过期或无效;
3. 劳动关系终止或变更未完成;
4. 申请信息存在明显错误。
二、作废申请填写规范
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表填写
- 填写《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表》,确保信息与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一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原工作岗位、离职证明等;
- 明确标注“作废原因”栏位,如“材料不齐全”“身份证过期”等。
证明材料
-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证明;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与申请表信息完全一致);
- 若原就业登记信息处于“暂存/待上报/待核查”状态,需提供单位核查说明。
三、注意事项
1. 作废申请需在原登记机构提交,跨地区就业需在迁出地办理;
2. 若因材料问题作废,需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完整材料;
3. 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6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注销手续,超期可能影响后续就业服务。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