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力就业工资的计算,需结合劳动法规定和实际用工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本工资计算标准
月计薪天数 采用21.75天/月(即365天/年-104天/年)作为计算基础。
日工资与小时工资
- 日工资 = 月基本工资 ÷ 21.75
- 小时工资 = 日工资 ÷ 8小时
二、实际工资发放计算
正常出勤工资
月应发工资 = 月基本工资 ÷ 21.75 × 实际出勤天数
(未出勤天数需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加班工资计算
- 延长工作时间: 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 休息日加班且无法补休
- 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三、其他注意事项
工资构成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等,均应计入应发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
- 未签书面合同: 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的,按实际用工时间支付双倍工资; - 月工资计算基数
四、法律依据与争议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等;
争议解决:双方可协商、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替代法定假期工资。
通过以上方法,可确保工资计算符合法律规范,避免因计算错误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