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就业协议书不慎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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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作废:首先,您需要尽快在就近的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以防止协议书被他人冒用。声明应包含您的个人信息、协议书编号以及作废原因等。
系部审核:携带报纸和身份证明,前往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处说明情况并提交补办申请。老师将核实您的身份和遗失情况,并签署相关意见。
招生就业办审核与补发:将经系部审核的材料提交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将对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补发的协议书将在明显位置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区别于正式的协议书。
解约换领(如适用):如果您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希望解约,需要取得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函件,然后向就业创业中心递交解约函和原《就业协议书》,以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保存原件与复印件:补办协议签订完成后,请妥善保管好补办协议的原件,并复印一份备份。原件应避免再次遗失,备份可以作为日后证明使用。
通知相关方:及时通知相关方,包括银行、社保部门、税务部门等,以便更新个人信息和相关文件。在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场合,提供补办协议的复印件作为代替。
请注意,补办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建议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