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后再就业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人事档案处理
档案转移 - 再就业:
人事档案转至新用人单位保管,或户籍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 暂未就业:转至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二、社会保险续缴
养老保险 -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选择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通常为60%-300%)和比例(20%),缴费方式包括月缴、季缴、年缴等。
- 若原单位欠缴,可申请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
- 同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部分地区提供免费或补贴性培训以降低缴费门槛。
三、失业保障与再就业支持
失业保险金
- 若符合条件(缴费满1年、非自愿失业等),可领取失业金,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并支持求职。
- 领取期限根据工龄确定,一般为12-24个月。
再就业服务
-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职业培训、人才市场等渠道寻找工作。
- 部分地区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就业援助,提升再就业竞争力。
四、经济补偿与权益保障
破产清算时,工资、社保欠缴等费用优先受偿,所欠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若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可要求一次性经济补偿。
注意事项:
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及时关注当地人社部门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