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档案打回生源地的处理方式如下,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取消暂缓就业 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接收函(回原籍者免),到学校就业办或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获取《报到证》。
档案转回生源地
- 邮寄方式: 学校或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邮寄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如广州、深圳等地需到对应人才市场)。 - 报到流程
二、注意事项
时效性要求
暂缓就业期满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手续,逾期可能导致档案遗失或报到证过期。2. 档案管理差异
生源地人事局多仅提供档案保留服务,不办理管理,收费较低(约240元/年);人才市场可提供完整管理并协助办理入户手续。3. 信息准确性
填写回原籍申请表时需确保信息无误,避免档案邮寄错误。4. 特殊情况处理
若超过两年未办理手续,档案可能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自动寄回生源地人事局,需及时返校领取《报到证》。建议优先选择广州、深圳等大型人才市场或省级人才市场(如南方人才市场、省人才市场),确保档案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