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移就业证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 需具有农业户口,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且具备劳动能力。
就业状态
- 已经单位就业或个人就业(如灵活就业)。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就业相关材料
- 单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劳动合同复印件。
- 个人就业:村就业服务站开具的就业证明、个人就业登记表。
其他材料
- 最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 相关技能证书(如资格证、结业证)。
- 享受低保的需提交低保金领取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
- 通过村就业服务站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办(如四季青镇社保所、龙湾屯镇市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审核与登记
- 审核材料无误后,录入就业管理系统并打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确认)》。
证件领取
- 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四、注意事项
证件通用性:
新版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取消转移就业证,仅需办理统一证件。
时效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避免材料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