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通过规范流程办理:
一、认定条件
基本条件 - 家庭成员均为城镇户籍(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
- 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以上共同生活成员,且均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通常为16-60岁);
- 全体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特殊情形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全体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 《“零就业家庭”情况表》一式两份;
- 书面申请。
补充材料
- 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
-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 学生需提供学生证。
三、办理流程
自愿申请
家庭向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受理审核
平台对材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系统录入并提交至苏木乡镇街道平台。
审核公示
苏木乡镇街道平台对申请进行复核,并在社区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认定发证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系统注明家庭零就业身份,同时发放相关政策援助凭证。
四、注意事项
户籍要求: 部分地区要求家庭成员均为本地户籍,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动态管理
地区差异:具体认定标准及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