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就业档案的邮寄办理,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档案接收单位选择
户籍地人才中心 若返回原籍地,可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劳动社会保障中心或人才市场。
就业地人才中心
若计划到其他城市就业,可先在就业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或直接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原高校
部分院校允许未就业学生将档案寄回原校保留两年。
二、档案转递流程
密封要求
- 档案需密封加盖封章,放入机要袋或EMS袋中。
- 贴上“人事档案”标签,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单位信息。
邮寄方式
- 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寄送,确保使用“人事档案”服务类型。
- 单个档案需在EMS贴单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多份需集中打包。
接收确认
- 收到档案后,新单位需在回执上盖章签字确认。
三、特殊情况处理
非公单位就业: 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人才中心。 档案丢失或损坏
四、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携带或保管:
档案需通过机要渠道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或保管。
查询档案状态:
可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档案存放地。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要求,具体操作前建议联系当地人才中心或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