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毕业生学籍档案的提取方式及存放位置如下:
一、档案存放位置
学校档案室 学生在校期间,档案通常由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室保管。毕业后若未及时处理,可申请在学校暂存(一般限2年)。
就业单位或人才中心
- 具备管理权限的单位: 国企、事业单位等可接收档案。 - 不具备管理权限的单位
二、提取方式
调档函转递
毕业生需向学校申请调档函,学校将档案直接发送至调档函指定的人才中心。
委托他人办理
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件等材料,由受托人到学校或人才中心办理。
直接提取(限在校生)
在校生可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学校档案室或教务处直接领取。
三、注意事项
档案不可由第三方代领,必须本人或合法委托人办理。- 未就业或逾期未处理的档案可能被转回原籍。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如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户籍地人才中心,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