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疾人就业备案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需根据用工形式选择对应流程:
一、线上备案方式(推荐)
通过残联平台备案(2025年最新要求) 用人单位需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网或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跨省通办”专区,进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操作。
- 完善企业信息后,在【残疾人安置管理】模块添加残疾人就业信息;
- 若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需在系统中关联已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
通过税务部门平台备案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平台同步申报残疾人就业信息,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残疾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税务局办理。
二、线下备案方式(部分地区适用)
提交纸质材料到残联就业中心
需准备《企业、事业单位已安置残疾人审核表》、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保缴纳证明、单位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就业中心办理。
配合残联现场检查
残联可能对企业安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需确保残疾人就业岗位符合相关标准。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线上申报系统通常为月度申报,需在每月1日至5月31日前完成;
劳务派遣备案:若使用劳务派遣机构,需在系统中完成备案,否则无法关联就业信息;
保障金缴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后,无需再缴纳残保金,但需定期申报就业人数和工资等信息。
建议优先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若遇系统问题可咨询当地残联或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