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考核奖励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科学、公平的评价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分级奖励机制,激励各学院及个人提升就业工作成效。以下是主要构成要素:
一、考核指标体系
就业率指标 - 就业率A:
以一次派遣数据为基准,计算公式为:
$$
A = frac{text{就业人数}}{text{毕业人数}}
$$
- 就业率B:考虑“以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人数,公式为:
$$
B = frac{text{就业人数} - text{其他录用人数}}{text{毕业人数}}
$$
- 考研率贡献系数:计算公式为:
$$
text{考研率贡献系数} = frac{text{本校考研率}}{text{学校考研率}}
$$
- 就业率B贡献系数:公式为:
$$
B_{text{贡献}} = frac{B}{B_{text{学校}}}
$$
工作态度与能力 - 工作态度:
包括责任心、主动性、出勤情况等(满分30分)。 - 工作能力:涵盖政策法规学习、业务能力、办事效率等(满分20分)。 - 工作作风:注重团队协作、服务意识等(满分20分)。3. 工作实绩
- 以就业质量、校企合作成果、毕业生满意度等为评价标准。 二、奖励设置
集体奖 - 就业达标奖:
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就业率目标的学院,每名毕业生奖励5元,就业率B达标者每名奖励10元。 - 就业促进奖:就业率B高于学校标准的学院,授予荣誉称号。2. 个人奖
-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考核结果前6名辅导员或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 三、奖惩机制
奖励依据:考核结果排名前8名的学院、前6名辅导员及就业率突出的个人。- 惩罚措施: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标准的学院减少招生,考核不合格者全校通报批评。 四、实施流程
自评与初评:
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自评,招生就业处进行初评。2. 终审与公示:由学校领导审定结果,进行表彰大会公示。 五、数据与监督
采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数据,确保统计真实性。- 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虚假就业数据问责。 总结:就业考核奖励制度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细化指标,注重过程透明与结果导向,通过多元激励促进就业工作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