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日本辞职后重新就业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离职手续办理
提交离职申请 根据《劳动法》,需提前1个月至3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填写公司提供的离职申请表,明确离职原因及日期。
工作交接与财物归还
- 与同事或上级完成工作交接,制作交接清单,包括未完成任务、客户信息及重要文件。
- 归还公司财物(如电脑、办公用品)并确认设备完好。
社保与税务清算
- 办理社会保险(如厚生年金)停保手续。
- 结清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并确认未使用的带薪休假。
二、签证变更
在留资格调整
- 离职后14天内向入管局提交“所属机关变更通知书”,告知工作地点变动。
- 若新工作内容不变且签证未到期,办理就劳资格证明书即可转职。
- 若因公司原因失业,需将签证变更为特定活动签证(有效期6个月),否则可能面临遣返风险。
不同签证类型处理
- 人文工作签: 可自由跳槽,仅需向入管局报告新工作。 - 特定技能签证
三、再就业申请
更新个人信息 在新公司入职后,需在1个月内向入管局更新在留资格证明书及签证信息。
材料准备
- 新公司雇用契约书、雇佣理由书等。
- 若离职后未就业满1年,需通过“二返单子”或特定技能单位再就业。
四、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离职后需在14天内完成入管局变更申请,避免影响新工作入职。 法律途径
保险衔接:年金保险需及时转接,避免永驻申请时出现空白期。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序完成辞职再就业流程。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