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次就业工龄的接续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工龄连续计算的情形
企业内部调动 经企业行政或资方调动(包括内部转岗、下岗再就业)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学习、培训期间
- 解放前因业务需要调派学习,若提供有效证明,工龄连续计算;
- 解放后因单位安排学习,学习期间不计入工龄,但调派前后工龄合并计算。
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工龄延续至承继单位。
医疗期、非因工负伤期间
医疗期内(含6个月内病愈后回归原单位)工龄连续计算。
二、工龄不连续计算的情形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解除后重新入职,工龄从新入职日期开始计算,原工龄不计入。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或自主创业时,工龄分段计算,与原单位无关。
三、社保缴纳与工龄计算的关系
养老保险: 连续缴纳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与工龄无直接关联。 医疗保险
四、注意事项
证据留存:
调动、学习、医疗等特殊工龄需提供单位证明、工资单等材料;
劳动合同:
明确工龄计算条款,避免因合同漏洞引发争议;
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对工龄计算有具体细则,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综上,二次就业工龄是否连续计算需结合具体用工形式和法律法规判断,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机构获取个性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