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社局就业任务的撰写,需结合政策目标、工作措施及成效进行系统梳理。以下是一个综合框架及示例内容:
一、 总体目标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人社部部署,就业任务需围绕“稳就业、促就业、高质量就业”展开,具体目标包括:
城镇新增就业: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如1200万人以上);
失业率控制:
将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重点群体就业:
确保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就业稳定。
二、 重点任务
推动构建就业友好型经济体系
-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强化宏观政策对就业的导向作用;
- 通过重大规划项目评估就业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同步进行。
实施就业支持计划
- 开发公益性岗位1.3万个,完成132%目标任务,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
- 推广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如2700亿元)。
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1.32万人,占计划任务的132%;
- 建立精准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岗位与求职者精准对接。
强化就业服务与援助
- 举办20场招聘会,提供3000余个岗位,开展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活动;
- 建立见习岗位机制,吸纳48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完成上岗计划的106.67%。
三、 工作措施
政策宣传与落实
- 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活动等多种渠道宣传就业政策,覆盖群体达10万人次以上;
- 落实中央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企业用工保障
-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用工需求,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 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用工手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监测与评估
- 建立就业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就业数据,及时调整政策;
- 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就业工作精准施策。
四、 预期成效
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实现:
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提升至90%以上,脱贫人员务工规模保持3000万以上;
农村转移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
以上内容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建议通过政府官网、工作报告等渠道获取最新数据及政策文件,确保任务目标的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