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留学生回国落户时无需再提供传统意义上的“未就业证明”。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通过“一网通办”系统申报材料时,已取消该证明要求。
操作建议:
1. 登录当地“一网通办”平台,选择留学生落户申报入口;
2. 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书、回国证明、居住证等;
3. 系统将自动核验材料真实性,无需额外提交未就业证明。
若当地人才中心仍要求提供,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联系当地人社部门核实最新政策;
提供在档案所在地未就业的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替代材料。
(注:以上信息基于2019年政策调整,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