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分书的存放位置需根据处分类型和学校具体规定确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处分书的常规处理流程
直接送达 处分决定书应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需在送达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确认。
留置/邮寄送达
若学生拒绝签收,可由其辅导员、班主任或两名同学签字证明留置送达;已离校学生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公告送达
对于难于联系的学生,可在校园内公告栏公示或通过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
二、处分书的归档要求
归档范围
- 校级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需归入学生档案,影响学生未来升学、就业等。
- 辅导员或院级处分通常不计入档案,但可能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参考。
归档材料
处分决定书需与处理事实、理由、依据等材料一并归档。
三、特殊注意事项
开除学籍: 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但处分决定书仍需送达学生家长。 申诉期间
建议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具体规定,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若对处分影响有疑虑,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如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