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金需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失业保险”模块,选择“失业金终止”服务,按指引提交身份证、失业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
线下办理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至户籍所在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终止手续。
二、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身份证、失业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重新就业:单位《就业参保证明》;
入伍:入伍表;
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通过线上平台或社保机构窗口提交材料。
审核通过: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终止决定书。
停发生效:
办理完成当月开始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缴纳医疗保险。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需在就业后15日内办理,超过60日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待遇保留:
已缴纳社保的月份会保留,与后续失业待遇合并计算。
五、特殊情况处理
跨地区就业:在原参保地办理终止手续,新参保地需重新参保后申领失业保险金。
单位责任:用人单位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15日内向社保机构申报。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