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就业报到证的开具,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规流程(适用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签订就业协议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学校审核与推荐
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协议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单位确认
用人单位确认就业意向,签字并盖章。
档案转递
持学校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及就业协议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特殊情况处理
未落实就业单位
需向学校申请补办未报到证明,用于档案完善。
单位协助办理
部分单位(如企业)可直接为毕业生开具未报到证明并入档。
档案丢失补办
报到证遗失后,需1年内申请补办,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校审核材料。
三、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集中办理通常在每年6-7月,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材料要求
地区差异:部分省份需到公共就业中心办理,部分则由接收单位直接出具。
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