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高质量就业考核方案的基本框架和关键内容,供参考:
一、考核目标
1. 评估就业工作落实国家及学校就业政策的情况;
2. 量化就业工作成效,如协议率、初次就业率等;
3. 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和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支持;
4. 推动专业对口就业和高质量技能提升。
二、考核主体与流程
考核主体 - 系部自评:
各系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结合工作实际填写自评表并提交报告;
- 学院考核:学校组织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
- 学校总结反馈:汇总考核结果,表彰优秀集体和个人。
考核流程 - 第一阶段:系部自查(每年12月)
各系部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完成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及得分表;
- 第二阶段:学院考核(次年1月)
学院考核组进行现场检查,采用评分表打分,结合“工作创新”“基层就业”等附加项目;
- 第三阶段:总结及反馈(次年2月)
形成书面报告,表彰优秀集体和个人,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系部。
三、考核指标体系
核心指标(45分)
- 协议率: 3-6月、9-12月协议率分别乘以2、3、5、15分; - 初次就业率
- 年终就业率:截至12月15日就业人数比例×5分;
- 专业对口率:按比例排名,第一名为满分。
其他指标 - 就业质量:
包括薪资水平、岗位匹配度等;
- 工作创新:如创业项目孵化、新就业形态探索等;
- 困难群体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成效。
四、考核方式
量化考核:
通过数据统计(如协议率、就业率等)进行客观评价;
质化考核:
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维度评价;
综合评价:
量化与质化相结合,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标准
等级划分:
优秀(90分以上):工作成效显著,创新突出;
良好(80-89分):工作达标,部分指标突出;
合格(70-79分):基本完成指标;
不合格(<70分):未达标。
六、结果应用
表彰奖励:
对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政策调整:
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就业工作重点和资源配置;
技能提升:
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培训计划。
七、附则
考核周期: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考核周期;
申诉机制:
建立员工申诉渠道,确保考核公平性;
指标调整:
根据政策变化,及时修订考核指标体系。
通过以上框架,可系统评估就业工作成效,为政策制定和资源优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