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档案存放方式需根据就业类型和单位性质确定,具体如下:
一、就业单位类型与档案存放方式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档案直接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无需额外手续。
非公单位就业
- 就业地优先: 转递至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 户籍地可选
二、档案转递流程
办理调档手续 - 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原档案管理机构或户籍地人才市场办理调出手续。 - 调档函需通过机要渠道转递,严禁个人携带档案。
存档与后续管理
- 档案到达人才市场后,需填写档案清单、签订保管协议,并完成信息录入系统。 - 工作调动时,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新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人才市场。
三、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保管: 档案不得由个人或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保存。- 时效性要求
四、特殊情况处理
离职后档案:若档案仍在原单位,可联系户籍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由原单位转寄至新地址。- 档案丢失风险:暂缓就业超过2年未办理转移的档案可能成为“死档”,需及时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