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询自己是否办理了暂缓就业,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暂缓就业期间,档案由学校统一保管,需联系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档案状态及暂缓协议情况。
查询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
暂缓就业结束后,档案会由学校寄送至省级就业指导中心(如山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可通过该机构查询档案接收记录。
核对暂缓协议或回校办理
若已办理暂缓就业,需检查是否收到《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联系学校补办遗失证明。
注意事项:
暂缓就业期间档案不计算工龄,且无法办理职称评定或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2010年办理的暂缓就业已过期(截至2025年5月),若需续办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