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就业协议的撰写需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部门特点,明确岗位、职责、期限等核心要素。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基本信息与合同目的
双方信息:明确甲方(气象部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与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合同目的:说明聘用乙方提供专业服务或岗位支持,例如“乙方同意在甲方气象部门从事气象观测/预报等工作”。
二、岗位与职责
岗位名称:如“气象观测员”“气象预报员”等,需具体描述。
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如“负责日常气象数据收集、分析及预报制作”。
三、聘用期限与合同解除
期限:通常为固定期限(如3年、5年),可约定续签条件。
解除条款:包括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离职需赔偿)和用人单位责任(如未按时支付工资)。
四、薪酬福利
工资待遇:明确基本工资、津贴(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及绩效奖金。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五、保密与竞业限制
保密义务:乙方需对接触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不得泄露。
竞业限制:如适用,约定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竞争单位工作。
六、其他条款
争议解决: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协议份数:通常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意事项:模板需根据具体岗位调整职责描述,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