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就业证的办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适用对象 -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未继续升学);
- 各级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 其他有就业要求的人员(需提供居委会证明)。
限制条件
- 仅限户籍所在地办理,非本地户籍需先确认档案托管或挂靠。
二、办理材料
必备证件
- 身份证;
- 毕业证/学历证明;
- 一寸照片(近期免冠);
- 户口簿(非毕业生需提供)。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发放的《档案接收函》;
- 非应届毕业生需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表。
三、办理流程
档案确认
- 确认户口档案是否托管于当地人才市场,未托管需缴纳挂靠费并办理中转手续。
现场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如区社保所、劳动局);
- 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
- 完成就业前培训(部分区域需在市职介中心盖章)。
四、办理地点
主办理机构: 扬州市人才就业中心(时代超市旁); 分办理点
五、其他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需在就业后60日内办理,超期可能影响后续社保缴纳;
费用说明:
部分区域曾收取几十元杂费,现国家已取消,但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补办流程:
若证件遗失,需先登报挂失,凭登报证明、身份证等材料补办。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人才市场或劳动局(0514-87863284),确认最新办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