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就业证办理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办理流程
申请用工审批
用人单位需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交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经审批后获得《暂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
提交材料办理
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及《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务工人员照片等材料,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或社保所办理就业证。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用人单位材料:《暂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
- 个人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照片
特殊材料
- 毕业生:档案接收函(应届毕业生)或劳动合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
- 特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通常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时效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所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