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就业报考证明的撰写需包含核心信息并符合单位及招聘要求,具体格式和内容如下:
一、基本结构
标题 明确标注“已就业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例如“余杭区教师招聘报考证明”。
证明对象信息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及岗位、职称(技术等级)。
- 需注明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单位信息
- 单位全称、地址、联系方式。
- 单位性质(如机关、事业单位)。
同意报考说明
- 说明同意报考的具体岗位及招聘单位(如“余杭区2021年第三批教师编制”)。
- 可附加现实表现评价(如“无违法违纪行为”)。
签署信息
-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 证明日期。
二、注意事项
模板选择
参考权威平台(如余杭区、临平区教育局官网)提供的样本,确保格式规范。
内容调整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调整岗位名称、单位名称等细节,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公章与签名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部分单位需填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
三、示例模板(参考)
(根据权威来源整理)
>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 该同志人事关系现在我处,其人事档案由我处保管。经审核,其符合报考要求,现同意其报考。
提示:
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有特定模板,建议优先参考目标招聘单位提供的官方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