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明细的生成与发放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规范,具体如下:
一、补贴明细生成要求
基础信息填写 - 需包含见习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就业见习单位、见习时间(月)、在岗期数、补贴标准(如1188元/月/人)等核心数据。
- 补贴金额需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或满月数计算,不足一个月按比例折算。
单位申报与审核
- 用人单位需在见习结束后1年内提交申请,提供在岗证明、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等材料。
- 经办部门(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比例发放补贴差额。
二、补贴明细发放流程
月度发放
- 补贴按每月进行代发,单位需在次月前完成申报,确保与见习周期同步。
- 代发机关(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会核对银行账号等信息后发放。
差额补贴发放
- 对于留用率≥50%的见习基地,人社部门会集中一次性发放补贴差额。
三、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 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具体以政策规定为准(如2025年二类地区2260元/月,补贴标准为1356元/月)。 材料要求
四、政策依据
依据《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补贴需满足用人单位资质、见习人员条件(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