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工作后取消暂缓就业需根据档案去向选择不同办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档案回生源地
1. 办理材料: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到证
2. 办理流程:携带材料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办理取消,领取新报到证后回生源地报到
二、档案留在人才市场
1. 办理材料: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到证
2. 办理流程:先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领取报到证后回人才市场办理挂靠手续
三、档案转单位
1. 国有/事业单位:向单位申请接收,获取接收函后携带材料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 私营/民营企业: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再持接收函和材料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若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需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遗失证明,再按流程办理取消
办理前建议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官网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