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上报后的撤回流程,需根据协议签订形式和学校要求进行操作,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协议未生效前的撤回
学生主动撤回 - 若协议尚未签字盖章,学生可向学校就业指导处提交《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更改信息申请表》,说明撤回原因并附上单位审核同意的解约函。
- 部分学校要求通过系统提交申请,需在指定时间前完成。
用人单位撤回
- 用人单位需在收到系统发送的撤回申请邮件后,通过邮件回复“不同意”或提交书面申请(如填写《更改信息申请表》),学生需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协议。
二、协议已生效后的处理
协商解除
- 若协议已签字盖章,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向原单位提交书面解约函,经单位及学校审核通过后终止协议。
违约处理
- 未获对方同意擅自撤回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部分流程需在协议生效前完成,超过期限可能无法撤回。 材料要求
风险提示:单方面违约可能影响征信记录,建议谨慎操作。
建议优先通过学校就业平台提交撤回申请,若涉及线下协议,需配合单位及学校完成解约流程。若已缴纳违约金,需与用人单位协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