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解聘原因的选择,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用人单位与员工的举证责任,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下是综合分析及建议:
一、用人单位主动解聘的常见原因
员工工作表现不佳 包括长期迟到早退、工作质量不达标、连续未完成工作任务等。需提供具体事例,如“连续3个月未达标销售指标”或“多次擅自离岗”。
经营调整或业务需求
因公司业务转型、部门合并或岗位调整导致原岗位消失,需说明调整原因及对员工的影响。
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
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泄露商业机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员工主动辞职的常见原因
职业发展受限
包括晋升机会少、薪资待遇不满意(如与市场差距超过25%)、缺乏职业规划等。
个人能力不足
无法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经培训仍无法改进,例如技术岗位无法掌握核心技能。
家庭或健康原因
如长期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客观因素影响工作。
三、填写建议
客观真实原则
- 被辞退:描述具体行为(如“连续旷工3天”)及后果(如“影响项目进度”)。
- 辞职:说明真实原因(如“业务调整”或“技能不匹配”),避免模糊表述。
证据支持
保留相关证据,如绩效考核记录、违纪处罚文件、培训记录等,以增强说服力。
法律合规
- 提前30日书面通知(除紧急情况外);
- 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计算(如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四、注意事项
避免不当理由: 如“上司问题”“职场压力”等易引发争议,应聚焦具体行为而非主观感受; 协商一致
通过以上分类及建议,可确保解聘原因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能有效维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