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3+3”模式是中国高考制度的一种改革模式,其核心特点如下:
一、科目构成
必考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以下科目中选择3门:
- 物理或历史(二选一)
-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选三)
二、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组成: 统一高考3科成绩(4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科成绩(300分)=750分。 选考科目计分
三、模式优势
不分文理科:
打破传统文理分科限制,学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科目。
多元化发展:
提供6种科目组合选择,满足不同学科特长和未来专业需求。
过程性评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高考总成绩的30%,促使学生高中阶段持续学习。
四、适用范围
全国大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均实行“3+3”模式,但具体实施细节(如选考科目范围、赋分规则)可能因省份略有差异。部分省份(如河北、辽宁等)则采用“3+1+2”模式,属于“3+3”的变体。
五、改革意义
通过增加科目选择权,该模式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适应新时代社会对多元化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