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考的录取依据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核心部分,形成“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
一、统一高考成绩(60%权重)
考试科目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采用全国卷。
成绩计算
统一高考成绩占高考总成绩的60%。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权重)
考试内容与形式
- 文科类: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满分150分。
- 理科类: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满分150分。
- 选考科目: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成绩计算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高考总成绩的30%。
三、综合素质评价(10%权重)
评价内容
包括学科竞赛获奖、艺术素养、体育特长、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
作用
主要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不同高校对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视程度不同,部分高校将其作为降分录取的依据。
补充说明
录取路径: 普通高校主要通过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渠道对成绩和综合素质有额外要求。 竞争压力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文件及近年高考改革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