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书法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考试科目 - 书法临摹:
考生需临摹两种不同字体范本(如楷书、隶书、篆书、行书等),字数约30字,考查观察能力和笔法技巧。 - 书法创作: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或选择楷书、隶书、行书等字体创作,字数约30字,考查章法布局与风格。
考试形式与分值
- 两科均为笔试,总分为300分,各占150分。临摹和创作时间均为90分钟。
考试要求
- 临摹需准确复制字体特征,创作需注重章法结构、字形结构及平正变化关系。 - 考生需自备毛笔、墨汁等传统书写工具。
其他说明
- 书法统考属于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与音乐、舞蹈、美术等科目同等级。 - 部分院校可能加试篆刻、书法史论等科目,但统考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为准。
建议考生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获取2025年最新考试大纲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