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旷课与留级的关系,不同学校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可总结如下:
一、旷课学时与处分的对应关系
警告 累计旷课10-15学时(含),或迟到/早退3次(按1学时计)。
严重警告
累计旷课16-20学时(含),或连续旷课2周(14天)。
记过
累计旷课21-30学时(含),或旷课6-7天。
留校察看
累计旷课31-49学时(含),或旷课8-13天。
开除学籍
累计旷课50学时(含)以上,或旷课14天以上。
二、特殊说明
旷课次数与学时的区别: 部分学校以旷课次数(如超过10次)触发通报批评或留级,而另一些以学时数(如超过总学时的30%)为判断标准。 其他影响因素
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60学时,可能直接按放弃学籍处理;
挂科学分(如超过总学分的2/3)或不及格课程数(如专科6门/本科25学分)也可能导致留级;
补考仍不及格者,可能加重处分。
三、建议
建议查阅所在学校的学生手册或教务部门发布的《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以获取准确的规定。若已累计旷课,建议及时与辅导员沟通,了解补救措施(如补考、调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