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的计分方式主要分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全国统考科目(450分)
语文、数学、外语 每门满分150分,采用 原始分
计入总成绩。
物理、历史(部分考生选择)
若考生选择物理或历史作为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同样以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二、选择性考试科目(200分)
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门满分100分,采用 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等级分计算规则
等级划分: 将原始分100-100分为5个等级(A、B、C、D、E),各等级对应分数区间及人数比例如下: A等级(100-86分):15% B等级(85-71分):35%
C等级(70-56分):35%
D等级(55-41分):13%
E等级(40-30分):2%
转换公式:
$$等级分 = 100 - (100 times frac{原始分}{100})$$
例如:原始分85分对应的等级分为:
$$100 - (100 times 0.85) = 15$$
即A等级。
三、总成绩计算
将全国统考科目原始分与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分相加,总分为750分。例如:
全国统考科目总分为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分为180分,则总成绩为:
$$450 + 180 = 630 text{分}$$
(需注意:实际计算中等级分需按官方转换规则进行)。
四、注意事项
加分政策:
部分考生可能获得文化科或选考科目加分,具体加分标准需参考广西教育厅最新文件。
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广西教育考试院官方渠道查询最终成绩。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教育考试院的官方文件及近年高考政策,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