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新高考政策,物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一、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
-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50分)
- 物理(满分100分)
选考科目
- 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科中任选两科(每科满分100分,以赋分方式计入总分)
二、考试模式
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其中选考科目不计入实际成绩,仅以赋分形式参与总分计算。
三、重点考查内容
核心模块
- 力学(合成与分解、平衡、牛顿定律)
- 热学(热量、温度、热力学定律)
- 光学(反射、折射、色散)
- 电磁学(基本概念、电路、电磁感应)
题型特点
- 包含选择题(11题,44分)、填空题、计算题及实验题,注重基础概念应用与综合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