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是浙江省自2014年起率先实施的高等考试招生制度创新,以扩大学生选择权、深化考试评价体系为核心,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体系。以下是主要改革内容:
一、核心改革方向
招生模式创新 - 分类考试:
包含统一高考、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四种模式。
- 专业平行志愿:从投档到专业实现直接投档,解决考生被迫服从专业调剂问题。
考试与评价体系改革 - "7选3"选考制度:
从7门科目中选3门,全国唯一将技术学科纳入选考的省份。
- 外语和选考科目两次考试:考生可各选科目使用1次成绩,降低考试压力。
- 综合评价招生:结合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中学表现,覆盖全国最广的综合评价模式。
二、关键实施措施
录取机制优化 - 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高校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实现录取评价多样化。
- 高校可探索"一档多投"等个性化录取方式,促进考生与专业精准匹配。
课程与教学改革
- 推行"必修分层+选修分类+体艺分项"教学模式,深化选课走班机制。
-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必考+选考"模式,强化学科基础。
三、改革成效与目标
扩大选择权: 提供35种选科组合、80个平行志愿,78%学生跨文理科科目限制。 促进公平
推动高校发展: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形成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浙江高考改革通过系统性创新,为全国高考制度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