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入伍后学籍保留方式根据学历状态分为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已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的新生
申请办理保留学籍 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委托他人办理
若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学校审核与学籍标注
征兵办公室将材料寄送高校,学校审核录取资格后,在学籍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二、在读大学生
提交申请材料
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或驻校武装部办理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
本人不能办理时,可委托亲属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学校审核与学籍保留
学校审核通过后,保留学籍至退役1年。退役后凭《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三、退役后复学
时间要求
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需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学分与课程减免
复学后可直接转入原专业学习,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相关学分将自动转移。
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应征入伍通知书》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委托规范
信息更新:入伍后应及时在高校官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更新学籍状态。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自各地征兵办及高校招生部门的规定,具体以实际办理机构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