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主要由以下五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基础科目成绩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其中:
- 语文:考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 数学:分文科、理科,考察逻辑思维与运算能力
- 外语:以英语为主,部分地区可选日语或俄语
选考科目成绩
考生从物理、历史、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3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具体科目因省份和考生选择而异。
等级赋分成绩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将考生原始成绩按比例转换为100-150分,计入总成绩。
加分项
包括:
- 特长生加分(体育、艺术类)
-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 其他专项加分(如学科竞赛获奖等)
位次分数
根据考生总分在全省的排名确定,位次越靠前,竞争压力越小
总分计算: 基础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等级赋分(通常100-150分)= 700-8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