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搏击比赛的记分规则因赛事类型和风格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基础得分标准
有效技法得分
- 使用标准姿势(身体平稳)、全力且意图明确的技法击中对手有效部位(如头部、躯干、大腿等),每击中一次得1分。
- 部分赛事(如K-1)不采用低踢技(Low-Kick),仅以拳击、膝击等技法计分。
击倒与控制
- 击倒对手(主动倒地超过3秒)扣1分,若被击倒方在8秒内未站立则扣2分。
- 控制对手(如有效压制)可额外获得1-2分。
二、胜负判定规则
分数优先级
- 按击倒次数、是否造成伤害、清晰打击次数排序,优势方可扣除劣势方1分。
- 若双方大分相同,则以小分多者获胜。
特殊裁定
- 双方同时受伤或无法继续比赛时,以当时得分多者获胜。
- 裁判可因技术优势判定一方获胜(需裁判长同意)。
三、比赛流程与记录
比赛通常采用12回合制,每回合10分,最终得分高者获胜。
裁判通过电子系统实时记录分数,支持淘汰赛、循环赛等赛制,并生成成绩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