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驾驶员记分规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记分标准
记12分(7项)
- 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质量30%以上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
- 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 驾驶校车未达到规定标准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9分(7项)
- 驾驶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 驾驶校车未达到规定标准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20%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质量10%-3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
- 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记6分(11项)
- 驾驶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 驾驶校车未达到规定标准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10%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质量30%-5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50%
-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
- 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1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记3分(15项)
- 驾驶未悬挂/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 驾驶校车未达到规定标准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10%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质量10%-3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50%
-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
- 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记1分(10项)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标志、标线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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