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需根据创业类型和条件综合判断:
一、增值税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 -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增值税;
- 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
- 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定额扣减,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扣减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个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
创业奖励与补贴
- 创业者取得的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等,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 个体经营者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超过部分需缴纳个税,但可扣除实习费用(每月5000元×实习月数)。
四、其他注意事项
政策有效期: 部分政策(如8000元/年免税额)已过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需关注最新政策; 行业限制
建议创业者根据自身情况(如企业类型、营业额、是否持证等)咨询税务机关,确保符合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