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病亡的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赔偿标准 出国务工因病死亡通常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家属可获丧葬费及抚恤金。 - 丧葬费:
按单位所在地标准计算(如2个月工资);
- 抚恤金:由单位承担,标准为6个月工资(适用于非因工死亡)。
赔偿主体 - 单位责任:
单位需直接支付丧葬费及抚恤金;
- 派遣工情况:若为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于工伤的情况
赔偿标准 若因工(如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感染新冠肺炎等)死亡,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比例发放(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赔偿主体 - 工伤保险基金:
由单位或派遣单位代扣代缴,家属向社保部门申请;
- 民事赔偿:若涉及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提供必要防护),可向用工单位主张民事赔偿。
三、处理建议
收集证据:
保留死亡证明、医疗记录、工资单等材料;
协商与诉讼:
优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保险理赔:
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可向保险公司主张死亡保险赔款。
注意:具体赔偿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