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高考改革自2018年秋季入学学生开始实施,采用 "3+1+2"模式,并配套"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机制,具体特点如下:
一、科目设置与分值结构
全国统考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150分,采用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首选科目
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 全国统考科目300分 + 首选科目100分 + 再选科目200分 = 700分
二、考试时间与形式
考试时长:选考科目每科75分钟(原90分钟调整),全年分6天完成。
试卷特点:注重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题型灵活且开放性较强。例如数学强调逻辑推理与实验能力,英语侧重语言运用,物理侧重实验设计与分析。
三、录取机制
"两依据、一参考"模式 - 依据一:
全国统考科目成绩(300分)。
- 依据二:3门选考科目成绩(300分)。
- 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平行志愿与专业组模式 - 2021年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需根据自身选科与高校专业组要求填报志愿。
- 专业组内可包含多个专业,但需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四、其他重要变化
志愿填报调整:
2025年新增45个志愿,采用"冲稳保"策略建议填报4个冲刺、25个稳妥、16个保底志愿。
录取批次改革: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分列招生计划,按物理/历史类别分列分数线。
五、改革意义
此次改革打破传统文理科分科限制,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引导高校多元录取,提升教育公平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