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综合评价是新高考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全面发展情况。其核心内容与评价维度如下:
一、主要考察内容
思想品德 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
学业水平
考察各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通常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如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和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程成绩体现。
身心健康
关注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部分高校可能通过体质健康测试和心理测评进行评估。
艺术素养
考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可能涉及音乐、美术、戏剧等领域的素养评价。
社会实践
评估创新素养、动手操作能力、劳动技能及社会体验经历,如社团活动、科研项目、社会实践报告等。
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
考察自我认知能力、专业志向、课程选择意识及主动发展潜力,通常通过个人陈述、生涯规划报告等形式体现。
二、评价方式与占比
高考成绩: 占比60%-70%(不同省份、高校比例略有差异)。 高校校测/专业测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占比10%-20%,反映学科知识掌握情况。
三、核心意义
综合评价通过多维度评估,打破单一分数评价模式,旨在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部分高校还会结合自身特色,增加职业素养、技术技能等专项评价内容。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个来源的信息,具体评价细则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或高校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