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新政中的“312”模式是新高考选科方案的一种表述,具体含义如下:
一、核心构成
必考科目(3科) - 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直接计入高考总分。
首选科目(1科)
- 物理或历史: 考生必须从这两门中选择一门,每科满分10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选修科目(2科)
- 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从四科中任选两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如A=100分,B=90分等)计入总分。 二、总分计算方式 总分=必考科目总分+首选科目总分+选修科目总分
例如:语文150分+物理100分+政治90分+地理80分=420分。
三、特点
科目组合灵活: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学科优势选择科目,实现文理组合多样化。
等级赋分制:选修科目不直接按原始分计入,而是通过等级换算,体现成绩相对性。
四、适用范围
该模式在多省份实施,如山东、广东、江苏等,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省份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