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票的填写规范,涉及文字使用的规定需根据支票类型和填写要求进行区分:
一、支票类型与文字要求
中文大写规范 - 金额栏:
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壹、贰、叁等)填写,且需同时标注阿拉伯数字,两者需一致。
- 日期栏:出票日期需用中文大写完整书写(如2025年4月20日写作贰零贰伍年肆月贰拾日),月份和日期前需加“零”(如10月5日写作零壹拾月零伍日)。
数字与汉字混合使用 - 金额栏可同时包含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但需保持一致。
- 日期栏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25-04-20)与中文大写(贰零贰伍年肆月贰拾日)混合书写,但需确保清晰可辨。
二、特殊说明
出票人信息:
姓名、签章等需使用汉字完整书写。
金额栏的“角”“分”位:若存在角、分,则需用“角”“分”字样补全。
禁止涂改:日期和金额一旦填写不得修改,需作废重填。
三、国际惯例对比
部分国家(如美国)的支票仅使用数字书写日期和金额,但我国票据法规定中文大写是法定要求,以防范篡改风险。
综上, 并非所有支票都用汉字,但中文大写在金额和日期栏是强制性的,且需符合特定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