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损失的结转需根据废品是否可修复分情况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可修复废品损失结转
修复费用归集 发生返修费用时,借记“废品损失”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残料与赔款回收
回收残料时,借记“原材料”;收到赔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均贷记“废品损失”。
净损失结转
结转时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废品损失”,将可修复损失成本转入产品成本。
二、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结转
成本直接计入
发生不可修复废品时,借记“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损失”,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残料与赔款处理
回收残料时,借记“原材料”;收到赔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均贷记“废品损失”。
净损失结转
结转时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损失”,将不可修复损失成本转入产品成本。
三、期末处理
余额处理: 废品损失账户借方余额需在期末结转至“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确保账户无余额。
独立核算企业:废品损失可单独列示为产品成本项目,便于成本分析。
四、注意事项
仅返修费用计入“废品损失”,返修前费用不处理。
人为过失赔偿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