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人选学历学位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确保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基本填写原则
最高学历优先 填写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层次,如本科、硕士、博士等,按时间顺序排列。
学历与学位分开填写
- 学历: 如“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 学位
二、具体填写要求
学历类型 - 全日制学历:直接填写学历层次(如本科、硕士)。 - 在职学历:需注明“在职教育”或“成人教育”,并附证书。 - 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等标识。
学位类型
- 仅填写实际获得的学位(如“学士”“硕士”“博士”),未获学位者填“无学位”。
信息补充
- 需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格式:学历+院校+专业+毕业时间)。 - 在职教育或进修课程可单独列出,注明学习方式。
三、注意事项
权威性优先: 以官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机构证明为准,避免使用“相当学历”等模糊表述。- 时效性核对
四、示例
示例格式:
“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硕士,XX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XX年7月”。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既能体现考察人选的学术背景,又能确保信息符合官方审核要求。